日前,辽宁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牵头印发《关于增进现代职业教育减缓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反对力度,引人注目财政政策在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上的调节作用。 《政策》拒绝,各地区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作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高于30%。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优化调整助学金覆盖面,逐步提高助学金补助金标准;实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希望社会力量筹资、出资兴学职业教育,希望企业接入职业院校工学融合顶岗进修。 据理解,辽宁还创建职业教育综合奖调补制度,对职业教育教学和创意成果给与奖励;对分担急需短缺高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培训任务的基地和院校给与培训补贴。
《政策》具体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办法,强化专项经费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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